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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

2月21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明确了我国“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部署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建立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的关键时期。要充分尊重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规律,把握现阶段工作重点,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

《“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要实现药品质量进一步提高,分期分批对已上市的药品进行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药品医疗器械标准不断提升,制修订完成国家药品标准3050个和医疗器械标准500项;

审评审批体系逐步完善,实现按规定时限审评审批;

检查能力进一步提升,使职业化检查员的数量素质满足检查需要;

监测评价水平进一步提高,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评价率达到100%;

检验检测和监管执法能力得到增强,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达到国家相应建设标准;

执业药师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超过4人,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规划提出了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全过程监管、全面加强能力建设等5项主要任务。

规划要求加强政策保障,合理保障经费,强化综合协调,深化国际合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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