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洞察 » 正文

通过评审!快递配送药品信息规范即将发布

由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中心牵头,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有限公司寄递研究所、国药生物、华润医药商业集团、顺丰快递、叮当快药以及SCMsafe链四方等企业共同编制的《医药类物品寄递信息交换规范》即将出台。
7月29日,上海市工商联国际物流商会组织的《医药类物品寄递信息交换规范》(送审稿)起草会议召开。本次标准旨在推进快速、便捷、安全、可靠的医药类物品快递物流配送流程,加速推进医药企业、医药电商、快递物流企业与药品用户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协同,推动相关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与药品供应保障服务的不断提升。西藏邮政管理局邱培刚局长和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中心李妍慧带领十余家企事业单位,经过多月的商讨和修订共同编写了《医药类物品寄递信息交换规范》。

参与本次会议的评审专家由来自行业组织、快递企业等相关行业的多位专家,以及编写单位代表组成:中国邮政集团上海公司国际业务分公司总经理陈新,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医药创新分会秘书长郭炳麟,上海物流协会副秘书长张悦来,以及原上海邮政公司网络运行设备技术负责人、本次评审专家组组长聂丽华,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医药商业分会专家委蒋炯等多位领导,以及圆通快递、韵达快递和极兔快递等企业代表均参与了本次评审。

据介绍,《医药类物品寄递信息交换规范》(送审稿)的主要编写单位有,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有限公司、国药控股上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和北京宇卫科技有限公司(SCMsafe链四方)。SCMsafe链四方配合调研中国邮政集团医药冷链业务部和快递企业医药冷链业务,主要负责信息交换图、信息交换流程、信息交换内容等章节的编写。

协办编写单位有: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国药智辉科技有限公司、北海国药如倍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叮当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顺丰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和中科共配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会专家组听取了标准起草组关于标准编制说明、标准技术内容和征求意见汇总与处理的汇报,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逐条逐句地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该标准规定了医药类物品在寄递服务过程中各个环节信息交换的内容、格式、采集方式、交换规则及保存期限,服务质量及信息安全等。适用于医药类物品包含药品、医疗器械等可采用寄递服务的产品。该标准结构合理、内容完整规范,可有效补充寄递信息交换规范系列团体标准。该标准送审资料齐全,标准的起草符合GB/T 1.1-2020的相关规定。据悉,会后,起草组根据将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标准送审稿中的有关内容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并一致同意通过《医药类物品寄递信息交换规范》(送审稿)的审定。

目前,网购已成为常态化消费方式,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也日趋活跃。随着快递业不断发展,快递进厂等政策的不断推广,医药类物品通过快递的方式进行运输已经越来越普遍。为提升医疗卫生现代化服务水平,国务院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要求创新服务模式,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医药类物品寄递信息交换规范》将会保障药品网络销售的质量。信息交换规范能为药品流通环节提供管理和实施的有效抓手和依据,从而促进药品在整个物流过程中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质量。

分享到
0 赞

相关推荐

微信客服
电话客服
010-86465878

24小时服务热线